別讓規劃成瞭費錢的事 |
路修到半道,發現前面擋著十幾株受保護的紅樹,是砍掉紅樹按照原規劃繼續修建?還是修改規劃,另行選址、征地,多花上千萬元為紅樹讓道?近日,位於海南省東部的文昌市遭遇瞭這一難題,在保護十多株紅樹與新增加上千萬元投資之間,文昌市政府最終做出抉擇:保住紅樹。讓正在修建的文東路改道、文東橋下移30米。 毋庸諱言,為保護被譽為“海岸衛士”的珍稀樹種紅樹而讓市政道路改道,是人類尊重自然的文明表現,文昌市政府的做法確實值得嘉許。在錢與法之間,文昌市政府選擇瞭尊重法律,令人敬佩。 眾所周知,上項目搞工程之前一般都要進行可行性分析,對項目的實施進行充分的調研、論證。而城市建設的規劃就更要有前瞻性、科學性,絕不能憑一時沖動想當然或憑著某些領導個人的喜好不做深入的調查研究、不做分析比較就輕易地“拍腦袋”定方案。然而,因決策失誤造成的巨大浪費我們還是時有所聞:三門峽水庫由於設計上的缺陷,使得水庫發電和上遊泥沙淤積之間形成瞭尖銳矛盾,導致黃河中遊的重要支流渭河變成懸河,多次發生水災,沿岸民眾受害不淺;預計造價達數千萬元,還未竣工就被爆破拆除的南京紫金山觀景臺……諸如此類的情況可謂屢見不鮮。 誠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如果是因為歷史條件或技術水平所限出現決策性失誤,還情有可原。怕就怕一些決策者拍腦袋瞎指揮,不但使國傢的大筆資金打瞭水漂,而且造成瞭產業結構、工程結構的嚴重扭曲。比如這次文昌市市政道路改道,我相信,如果相關部門事先能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作為與民生休戚與共的市政工程在規劃階段形成必要的預判並非什麼難事,但就是相關部門的“麻痹大意”,導致後期如此被動的改道,引發瞭巨大的財政浪費。 現在我們正面臨著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日益增加的多種需求和多變的社會環境的挑戰,使規劃調控的目標越來越復雜,難度也越來越大。決策失誤與體制、觀念、政績觀有密切關系。解決決策失誤的辦法是重視決策的過程,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重大工程的決策一定要堅持嚴格審核、審批制度,廣泛聽取專傢的意見。隻有通過法定程序和加強監督來減少規劃審批和調整的隨意性,減少幹預,減少對群眾利益的侵害。城市規劃所面臨的這些新情況和新問題,要求我們進一步強化規劃意識,不斷地改革和完善城市規劃的管理體制和監督機制,才能更好地發揮城市規劃的龍頭作用。 >>>觀點要覽>>> 如果規劃環評對一個區域的建設項目的選擇和選址已經有瞭具體建議,而單個項目的建設違反瞭規劃環評的要求,也就是違反瞭相應的規劃,那就屬於違法建設,就應當按照違法建設進行處理。規劃環評應該先於項目環評和優於項目環評,違反規劃的項目不應該通過項目環評,應該用法律責任限制亂批建設項目和違反規劃的行為,強調公眾監督。 (環境法專傢、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 |
- Nov 12 Tue 20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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